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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08-03-31       来源:               
 

 

一、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对申请人所取得海外文凭的真实性和颁证机构的合法性的确认,其最终认证权属国家教育部,我中心系经教育部授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代理点。

 

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一)在国(境)外留学并获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并取得国外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

(三)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

 

三 、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学生自行进入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填写相关信息。港澳台地区及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不需此步骤。

(二)到我中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复印件(须验看原件)。

 

四、 需提交的材料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1、本人护照、二寸免冠照片2张。

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硕士及以上者,应提供毕业论文题目、目录、摘要)。

3、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1、 个人身份证、特区通行证及所就读特区学校学生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硕士及以上者,提供毕业论文题目目录摘要)。

3、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二寸免冠照片2张。

(三)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1、本人身份证、护照、国外学历证书、成绩单(硕士及以上者,提供毕业论文题目目录摘要)。

2、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1、本人身份证,所获学位证书、成绩单、二寸免冠照片2张。

2、获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提交毕业论文题目、目录、摘要。

(五)需额外提供的相关材料

1、国内最后学历学位与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不衔接者,需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证明。

2、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3、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4、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无F-1签证,需提供I-20表。

5、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生许可(study permit)。

6、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高教委、外交部、总统府的认证。

 

五 、注意事项

(一)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均须经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译件,申请人本人翻译无效。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

(三)费用:教育部认证费360元,代理费200元,翻译费(视具体语种而定)。

(四)请上预审网站追踪教育部办理进度,办理完成时教育部会发邮件告知,请留意电子邮件。鉴于教育部办理完成和我中心收到认证结果有一段邮寄时间差,请欲来我中心领取结果的留学人员实现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28-86741860,肖功烨、吴立凡  028-86780249 万爽一、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对申请人所取得海外文凭的真实性和颁证机构的合法性的确认,其最终认证权属国家教育部,我中心系经教育部授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代理点。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直接到我中心填写,其他相关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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