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为确保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评聘技师职务应达到的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均从参加工作、从事本工种工作、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一年,报考人员各相关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07年12月31日。
二、工人技师《技术业务理论》与技能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经《职业道德》考试合格,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并成绩合格,按有关规定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证书》。
三、工人技术等级民政类增设特岗护理工种,工种代码1209,建设类增设白蚁防治工,工种代码1427,岗位等级设置均为初、中、高级。
四、各工种实际操作技能收费要严格按照川价字费[1999]8号和川价字费[1999]28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自定标准,擅自收费。
二ΟΟ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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