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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6-26       来源: SRC-696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现就200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    200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职业道德》、18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和公共服务、经济服务岗位工《实际操作技能》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直接组织实施。16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按培训分工分别由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各培训点组织进行。    18工种外各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技能》科目考试的命题、制卷和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按培训分工分别由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各培训点组织进行。    二、范围对象    参加本年度考试的人员,按《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第二、八条所界定的范围执行:    (一)全省各级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前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    (二)中央驻川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    (三)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府发〔1994〕34号)规定,经批准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企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形式    原行政岗位工更名为公共服务岗位工,教材主要内容为"方针政策"、"行政法律知识"、"公共管理知识"、"机关单位日常服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六个方面。    原经济岗位工更名为经济服务岗位工,教材主要内容为"方针政策"、"经济法律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会计知识"、"财务税收金融知识"五个方面。    本年度考试时间定为:    11月23日上午9:00-11:00 公共服务、经济服务岗位工                             《实际操作技能》    11月23日下午2:00-4:00 18工种《技术业务理论》    11月23日下午4:30-6:00 《职业道德》    11月23日以前 16工种《实际操作技能》、18工种外各工种                    《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上述各考试科目中,《职业道德》为公共考试科目,覆盖所有工种,已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职业道德》合格证书者,不再参加该科目考试;《技术业务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分工种、等级进行。    各工种《职业道德》与《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为笔试;《实际操作技能》除公共服务、经济服务岗位工采取笔试外,其余工种均采取现场测试的办法进行。    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培训点务于12月10日前将各自组织进行的各科考试成绩汇总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四、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2002年底工作年限满20年并执行中级工工资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的考试;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2002年底工作年限满10年并执行初级工工资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的考试。    2.未参加过政府人事部门举行的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的技术工人(不含应参加而未参加者),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的工作年限并从事现工种工作满5年的,可相应申报高、中级工的考试;试用期、熟练期满的其余人员参加初级工的考试。    3.符合川人工〔1995〕2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破格申报高级工的考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3年8月11日至9月11日    (二)报名地点    考试报名原则上按照属地进行,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相应报名点报名。    1.各市、州及省和中央在蓉外各市、州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2.省直和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以下报名点报名:    (1)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新华东路2号,联系电话:86741638-2820,联系人:谭谦);    (2)成都市科技服务中心(体育场路2号,联系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    (三)报名程序    凡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式样见附件1)一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考试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当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要认真进行《考试报名表》和报考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坚决不予报考。各培训点一律不得办理报名事宜,否则,考生参加不了考试或考试没有成绩由培训点承担责任。    六、报名信息处理及试卷预定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各报名点要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格式及时将考生信息统一进行处理。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人事局和省直各报名点务于9月18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考点设置数据库等有关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邮箱地址: LGH@SCRS.GOV.CN),联系人:李光辉,联系电话028-86765300,88097798。    七、教材选定及教材征订    (一)教材选定    《职业道德》科目和汽车驾驶员等18个工种全省统一指定教材。18个工种以外各工种所用培训教材(资料)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省直培训点选定或选编,各市、州人事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或选编。    (二)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工作由各报名点具体承办。各市、州人事局和各省直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教材的征订与发行工作。    1.《职业道德》和18个工种的教材,各市、州和省直考点于8月上旬到成都科技培训中心领取,9月底前将应付教材款全部汇至成都科技培训中心(开户行:商行金河-3,帐号:2010900032,电话:028-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汇款时须注明"2003年工考教材款"。除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林木种苗工、绿化工、电工等6个工种初中高级工的教材因属直接购买,不留存发行费外,其余的各市、州和省直各报名点按教材款总金额的10%留存发行费。    2.需订购18个工种以外各工种教材的市、州,于9月15日前直接与省直培训点联系,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征订教材或漏报征订数量的,后果自负。选定的省直培训点另文通知。    八、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原则上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执行。省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在川及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市、州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州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对汽车驾驶员等18个工种,各市、州必须指定一个以上的培训单位,对18工种以外的所有工种,原则上均应指定培训考试单位,对部分确无培训考试能力的工种,由市、州人事局联系参加其他市、州或省直相应工种的培训考试。    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根据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按照指定教材制定培训计划,经相应人事部门审定后实施。    考前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报考人员接受培训,也不得以接受培训作为购买教材、资料的前提条件。    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人事考试机构提供的报名数据库为准。凡报名数据库中没有的人员,各培训点不得组织培训或考试。    九、成绩公布和颁证    各科考试成绩由省人事厅确定合格标准,核准公布,在市、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市、州人事局领取,在省直培训考试点参加考试的到省直报名点领取。    参加本年度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科同时合格,并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的人员,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严格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颁发,市、州及以下单位由市、州人事局审核颁发;实行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系统由省级局审核颁发;中央在川及省垂直管理系统外的省直单位由省人事厅审核颁发,由考生所在单位经办人持考生考试成绩、填写完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审批名册》(附件2)一式三份、考生2寸照片1张(办理《职业道德》证书另需1张)直接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颁证工作于2004年4月底前结束。    十、考试收费    200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工人技术等级考评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职业道德》、18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和公共服务、经济服务岗位工《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由报名点收取,各市、州和省直各报名点分别按每人每科15元于领取试卷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考务支出。18工种外各工种《技术业务理论》考试费由各培训考试点直接收取,用于考务支出。    (二)现场测试收费标准。汽车驾驶员等16个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按照省人事厅《关于汽车驾驶员等18个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见附件3)执行,由各培训考试点收取,并按每人10元的标准上交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命题制卷。其它工种的收费标准按川价字费[1999]28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培训考试点收取。    十一、其它有关问题    (一)在年度考试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在2003年1月1日执行新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就近就高靠入取得的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    (二)考务工作管理。鉴于考工定级工作从考试对象到考试方式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各市、州人事局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报名点必须指定熟悉数据库的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考生报名数据库的建库工作,并保证报名数据库的准确性和及时上报。凡报名数据或其他环节出现差错,影响后续工作和考生考试的,要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评选2003年度人事考试工作先进单位的资格。    (三)考试纪律。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按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审批名册    3.16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标准标准的通知》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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