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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事局(编办)以规范机关公文运转程序和提高公文质量促进行政效能建设
 
 
 
发布时间:2008-07-21       来源: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人事局(编办)为不断提高公文质量,避免办文办件延误或差错发生,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质量的意见》,对机关公文运转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局、办各科室和全体办文人员要在公文运转中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效率意识,严格程序,相互协调,确保公文运转有序、及时、准确、安全、高效。
  《意见》对日常性公文和紧急性公文的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处理原则、运转程序、跟踪催办、限期办结等进行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发文与压减公文印制、发送(上报)数量,最大限度降低办公成本。《意见》还对会签文件运转程序、文件的审核把关和审核各环节责任划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明确要求局、办领导一般不受理、不审批未经局办公室或编委办综合行编科处理的公文;各科室一般不得越级报文;要严禁一切不按程序送、批办文的现象,避免逆行文,杜绝跳行文。要切实做到大错不出科室,小错不出机关,努力实现零差错。对于在公文办理中出现的差错,办公室将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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