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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举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8-07-17       来源: 培训教育处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依纪行政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水平,巴中市人事局于71日启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培训。

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和市应急办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要求参学公务员,一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学习《处分条例》和《应对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处分条例》和《应对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抓好落实。二要联系实际,把学习《处分条例》与当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的抗震救灾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为落实市委重大发展战略,加快巴中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各级公务员要增强危机意识,提高政府部门防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效能。三要认真学习,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处分条例》和《应对法》的全员培训任务。

培训拟办六期,每期3天共24个学时,培训各县(区)公务员宣讲骨干、市政府部门公务员1150人,授课教师均由参加过省师资培训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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