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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周旭 李桢)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四川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实施中,根据文化、体育人才供求的实际情况,从政策层面积极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服务艺术、体育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为四川文化、体育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近日,四川省人事厅结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本省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两个文件,对事业单位招聘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从政策和程序上作了规定。
《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针对艺术事业单位对话剧、影视、舞蹈表演及中国传统戏剧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重点和特点,规定高等艺术院校(含普通高等院校的艺术院、系、专业)和艺术科研单位对取得艺术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根据我国艺术教育特别是表演类在省市以下多为中等教育水平,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没有民间艺术专业设置的发展现状,政策明确了其他中等艺术教育学校和艺术类事业单位,对学历较低但专门从事舞蹈、影视、戏剧、曲艺杂技表演以及作曲、舞台美术、舞台灯光等工作且取得了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艺术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针对体育类研究生学历层次人员不多的现状,规定高等体育院校事业单位对取得体育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意见》同时明确了对为国家、四川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运动员,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艺术、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质有其独特性,在公开招聘中如何保证用人单位能真正选拔到专业水平突出、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人员和体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的有机结合,是用人单位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意见》在招聘程序上采取了先专业水平测试、后笔试的综合淘汰方式进行。
文件出台后,有关艺术、体育事业单位普遍认为政策制定及时,针对性强,是四川省人事厅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于繁荣四川文化、体育事业,促进四川艺术、体育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改善人才结构、专业结构,缓解艺术、体育类专业人才紧缺的矛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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