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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编制处
 
 
 
发布时间:2008-03-24       来源:               
 

  • 研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相关的政策、法规;
  • 审核省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以及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和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 研究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事权划分;
  • 研究审核省政府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执行情况;
  • 负责省级机关单列行政编制、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 审核政府系统法规、条例中有关职责及机构编制的条款;
  • 审核各市、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工作;
  • 审核各市、州政府县(处)级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地方各级行政编制总额的分配以及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的分类;
  • 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承担政府系统实施或参照(依照)实施国家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工作;
  • 参与全省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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